內政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紀錄內政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紀錄壹、時間:97年7月8日上午9時30分貳、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八樓簡報室參、主席:廖主任委員了以肆買房子、提案: 1.提案人:陳委員福海2.案由: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之半價補助,應考慮改由中央全額負擔,避免身心障礙者因為設籍問題,造成某縣市民眾在其他縣市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卻無法獲得補關鍵字廣告助的不合理現象;同時,由中央負擔補貼經費,也可避免「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政治爭議。3.說明:(1)政府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通行權利,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身心障礙者搭乘國裝潢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半價優待。」並於「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公民營公共交通工具優待實施辦法」第八條,明訂「各級政府應編列預算補貼國內公民營運輸業者,依本辦法對於身心障礙者及其東森房屋陪伴人員提供半價優待而減少之收入。」換言之,中央政府在制訂身心障礙者可以享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半價補助政策時,形同「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因此政策立法目的良善,但實施辦法有違公平原則。(2)租屋此外,考量國內大眾運輸系統有屬於地方政府經營管理者,為尊重地方政府經營管理權責及盈虧壓力,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之大眾運輸工具,身心障礙者得優先乘坐,非屬節能燈具地方政府轄管者,其優待措施並不得有設籍之限制」,亦即屬於地方政府經營管理的大眾運輸系統,法令允許得依戶籍所在而限定身心障礙者補貼對象,此係尊重地方政府的財政努力。(3)因此,本席建議為落實政結婚府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美意,同時兼顧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公平性,未來應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的票價補貼,一來可以讓身心障礙者於全國不分縣市都可享有通行的便利,另一方面也居酒屋可以避免大眾運輸系統集中的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增加。伍、決定:1.有關公車、船舶運輸系統,仍請各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補貼。2.捷運系統因另有捷運法之限制,相關部分移請社會司、交通部、捷運業者及縣市政ARMANI府等相關單位研商修法或其他方式之可行性,以符合照顧身心障礙者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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