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租期未到,市場房屋貸款就讓搬離”
  攤主生意受影響;海口新港農貿市場:景觀設計已提前通知
  □記者 張雲
  本報訊 前日,莫女士致電本報熱線反映,她和其他攤主已在海口新港路的新港農貿市場(下稱“老市場”)擺攤10多年,並按季度交了900多元租金,還有50天租期才到期,市場負責人卻讓他們搬到新的新港農貿市場(下稱“新市場”),他們還沒搬走,市場11日就斷電了,生意受到影響,賣生鮮產品的攤主的魚死了一半,損失數百融資元甚至上千元。
  昨日,經營水果生意的莫女士稱,她每季度交900多元租金,包水電,但市場負責人卻讓他們搬到新市場,每季度租金2000多元,不包水電,此外宿霧還要交6000元保證金。
  對此,老市場相關負責人表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已於11日啟用新市汽車借款場,半月前,該公司通知關閉老市場。他們已告知攤主11日要斷電,不要進貨。 該負責人稱,公司下發通知前,他們已收了一季度的租金,但已跟攤主承諾會退還租金。
  新市場管理人員高先生說,新市場攤位費市場價為每米500元/月,他們定價為每米400元/月(水電費另算),部分攤位為兩米,一季度的租金就是2000多元,另外交納的6000元保證金,當攤主退出時會退還。據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負責人稱,關閉舊市場啟用新市場以及斷電均已經過龍華區商務局同意,新市場的攤位租金也是按物價部門的標準執行。  (原標題:“攤位租期未到,市場就讓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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