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抗日名將張治中之子張某,因共有住房糾紛將兩個兒子訴至西城法院。歷時房屋貸款近一年後,張某與兩子於近日達成調解協議。
  張某在起訴書中稱:張某於2001年4月4日取得西城區某處房屋產權。2007年9月12日,張某的配偶去世後,該處房產長期由次子居住。因張某年事已高,為安度晚年,希望收回該處房產,而張某商務中心的次子始終拒絕父親的要求,長子也不出面“主持公道”。無奈之下,張某將兩個兒子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對該處房屋進行折價分割。
  張某的兩個兒子辯稱:該房屋系1979年,組織上收回過世的張治中的公寓,為照顧張某一家4口的生活重新分配汽車貸款所得。雖然房產證上只寫了張某的名字,但該房屋實際上是爺爺張治中的遺產,因此兩人作為孫子同樣享有繼承權。因此兩名被告不同意對該處房產進行變賣分割。
  據瞭解,本案歷時近一年。近日,在法官的耐心釋法析理下,張某終於與兩名兒子達成調解協議,最終決定,涉訴房屋歸張某次子所有,張某次子按照帛琉房屋評估價格給付張某和張某長子補償款。  (原標題:張治中後人爭房產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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