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機關欠債案中,有的僅幾千元、甚至幾百元,打官司不理,即便法院強制執行,仍死賴不還。它既體現出一些機關的權力傲慢,自恃權力在握,“權比法大”;同時,它也是“法不責眾”意識的泛化。因此,當我們審視機關“老賴”問題時,必須站在法律的高度,對違法責永慶房屋任人追究法律責任,而絕不能再輕描淡寫地看作是普通的違紀或者失約。
  ——繼廣東三個地方政府部門登上“老賴榜”後,湛江市被法院判決執行而沒到位的機關 “欠債”達18.58億元,涉及上百個各級黨政機關。羊城晚報對此發表關鍵字廣告評論。
  (原標題:機關上“老usb賴榜”是法治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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